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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南通市查处一家企业涉嫌违法大量存储危险化学品的行为

近日,江苏南通市查处一家企业涉嫌违法大量存储危险化学品的行为,目前该案件已被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刑事立案。这是自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(十一)》施行以来,南通首起因涉嫌危险作业罪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。


今年4月,有群众举报,南通某公司原厂区内存在非法储存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违法嫌疑。4月27日下午,南通公安、应急管理部门联合,在厂区现场查获大量过氧化氢、氨水、烧碱等危化品。


经查,该企业并无存储危化品资质,其行为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第三项明确的“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,擅自从事矿山开采、金属冶炼、建筑工地,以及危险物品生产、经营、储存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的”情形,涉嫌犯罪。


核查当天,现场发现的危化品被当场查封扣押。后经南通市应急管理局联系,这批危化品被安全转运并异地储存在具有相关存储条件的企业内。目前,市公安局崇川分局对这一案件进行刑事立案,犯罪嫌疑人以涉嫌危险作业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。


据悉,今后,南通市应急管理部门将进一步强化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,依法严惩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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